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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局進行本市閩東語文師資盤點調查,有意願參與閩東語教學的同仁,請於111年5月3日(星期二)下班前提供EMAIL與聯絡電話給教學組。

作者 : 教學組長 發佈日期 : 2022-04-27 公告分類 : 轉知
一、為因應111學年度閩東語文課程納入課綱, 本市教育局欲規劃閩東語教學人員之培訓課程,需盤點本市具有閩東語言能力專才之教育人員,以充實本市閩東語文師資,為未來之開課做準備。
二、有關閩東語文教師依不同條件須參與之培訓課程分類如下:
(一)類別1:免再修習閩東語文教學人員培訓課程、口試、筆試及教學演示。
1.曾任國家級以上之專業閩東語文語言競賽評審委員。
2.推展閩東語文工作曾獲頒教育部推展本土語文傑出貢獻獎獎牌或榮譽證書。
3.曾參與教育部或本署閩東語文部編版教材編輯計畫之委員。
(二)類別2:需修習閩東語文教學人員培訓課程、免進行口試、筆試及教學演示。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五年以上與閩東語文領域專業相關實務經驗之專業工作年資。
2.非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有十年以上與閩東語文領域專業相關實務經驗之專業工作年資。
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具備五年以上教學服務年資及三年以上直轄市、縣(市)具閩東語文專業之輔導團兼任輔導員或二年以上直轄市、縣(市)具閩東語文專業之輔導團專任輔導員資歷。
(三)類別3:需修習閩東語文教學人員培訓課程、需進行口試、筆試及教學演示。
非屬以上2類6種資格,有意願參與閩東語文課程教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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