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轄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疫情,延長暫停實體課程,採線上教學至111年6月10日(星期五)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2-06-02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轉知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1年5月20日中市教高字第1110041781號函(諒達)、111年5月23日中市教高字第1110040303號函(諒達)及111年5月26日中市教高字第1110043689號函(諒達)續辦。
二、 為防範疫情擴散,本市轄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延長暫停實體課,改為線上教學至111年6月10日(星期五)。國三、高三生則採線上教學至畢業典禮前1日;施打疫苗配合排定時間返校施打,倘學生有返校取物需求,也請各校妥善處理;學校如有重大活動、會議等(例如畢業典禮、學生疫苗接種等⋯…),教師應配合學校要求返校。
三、 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學童)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學校仍應安排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並以醫護人員子女及弱勢家庭子女,優先安排到校照顧為原則。另授權學校視實際狀況彈性調整人力,惟學校仍應安排適當人力到校,以維持正常校務運作,說明如下:
(一) 教師(含兼任行政教師)得採在校或居家方式進行遠距教學。
(二) 倘上開人員若有照顧12歲以下子女需求,建請優先安排以居家方式進行遠距教學。
(三) 因家長無暇照顧致學生返校,不得拒絕,學校應調度人力照顧學生作息,並提供遠距教學所需協助。
(四) 教師無論在校或居家遠距教學,均應按課表授課,不得影響學生受教權。
四、 各校採彈性多元方式,實施居家線上教學,並得視學生年齡階段,以同步視訊、非同步預錄影片等方式進行。成績評量方式,請採從寬認定原則,以彈性、多元方式進行學生學業成績評量;於同一年級、同一科目之所有學生,應具有一致性。
五、 餘其他相關事項及聯繫諮詢窗口,仍請詳閱說明一相關函文,本局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最新公告及本市疫情狀況,滾動修正並皆以最新公文為準。
一、 依據本局111年5月20日中市教高字第1110041781號函(諒達)、111年5月23日中市教高字第1110040303號函(諒達)及111年5月26日中市教高字第1110043689號函(諒達)續辦。
二、 為防範疫情擴散,本市轄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延長暫停實體課,改為線上教學至111年6月10日(星期五)。國三、高三生則採線上教學至畢業典禮前1日;施打疫苗配合排定時間返校施打,倘學生有返校取物需求,也請各校妥善處理;學校如有重大活動、會議等(例如畢業典禮、學生疫苗接種等⋯…),教師應配合學校要求返校。
三、 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學童)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學校仍應安排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並以醫護人員子女及弱勢家庭子女,優先安排到校照顧為原則。另授權學校視實際狀況彈性調整人力,惟學校仍應安排適當人力到校,以維持正常校務運作,說明如下:
(一) 教師(含兼任行政教師)得採在校或居家方式進行遠距教學。
(二) 倘上開人員若有照顧12歲以下子女需求,建請優先安排以居家方式進行遠距教學。
(三) 因家長無暇照顧致學生返校,不得拒絕,學校應調度人力照顧學生作息,並提供遠距教學所需協助。
(四) 教師無論在校或居家遠距教學,均應按課表授課,不得影響學生受教權。
四、 各校採彈性多元方式,實施居家線上教學,並得視學生年齡階段,以同步視訊、非同步預錄影片等方式進行。成績評量方式,請採從寬認定原則,以彈性、多元方式進行學生學業成績評量;於同一年級、同一科目之所有學生,應具有一致性。
五、 餘其他相關事項及聯繫諮詢窗口,仍請詳閱說明一相關函文,本局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最新公告及本市疫情狀況,滾動修正並皆以最新公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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