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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法務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

作者 : 生教組長 發佈日期 : 2022-09-02 公告分類 : 轉知
函轉法務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111年8月26日以院臺法字第1110025835號公告修正,並自111年8月2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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