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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修正條文

作者 : 特教組長 發佈日期 : 2023-02-16 公告分類 : 轉知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第6條、第12條、第13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22600346A號令修正發布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13日臺教師(一)字第1122600346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曾孟嫺專員(電話:02-7736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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