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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願參加國民中學現職教師閩南語文輔導認證研習課程實施計畫(第4梯次)之教師,請於4月26日(星期三)下班前告知教學組。

作者 : 教學組長 發佈日期 : 2023-04-22 公告分類 : 研習,轉知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2年4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48860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貴校完備閩南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及協助現職教師提升閩南語文應用之能力,並通過中高級以上認證考試,以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教學之核心能力,落實本土語言文化發展,爰國教署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 本案計畫摘要如下:
(一) 薦派教師:
研習課程結束後,薦派人員出勤紀錄俟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彙整後,由教育局函送各校。
(二) 自行報名:
1、 本梯次以各校薦派名單優先錄取,倘仍有名額再開放具閩南語基礎能力及教學意願之現職教師(含長期代課教師)自行報名,並依報名順序及核定結果依序錄取。
2、 報名期限自112年5月11日起(星期四)至112年5月15日(星期一)止,請教師擇任職學校所在區域之場次,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依限完成線上報名。
(三) 研習課程:計6日、48小時,含課程、測驗及實作。
1、 北部場及東部場:自112年5月31日起至7月13日止。
2、 中部場及南部場:自112年6月1日起至7月13日止。
3、 本梯次於112年7月27日增加考前加強模擬測驗課程,由研習人員自行參與,惟未計入研習時數。
(四) 請核予參與人員於課程進行期間公假登記,並協助課務排代或安排行政職務代理人。
(五) 研習人員於完成48小時研習課程後,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核發研習證明。
五、 另於112年8月6日測驗之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報名期限至112年5月12日(星期五)止,請提醒參與教師依限完成報名。
六、 研習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賴小姐詢問:電話04-22183958;電子信箱:s9001852000@mail.nt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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