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代表隊參加113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選拔辦法
發佈日期 :
2023-11-13
公告分類 :
學生
(一) 旨揭賽事之選拔比賽於今(112)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舉辦完成,已入選選手、帶隊出賽之教練、職員皆須填報選拔報名表,以確認參賽意願,其中,田徑項目可加選未選拔之項目。
(二) 選拔賽未辦理之項目(射擊、地板滾球、輪椅籃球、輪椅網球、健力),須完整填報分項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利審查。
(三) 選拔賽表現優異入選,但因資格不符、身體狀況等因素須放棄參加全國身障運動會之選手,需填寫、親簽放棄聲明書,並將正本寄回本市身心障礙體育總會秘書處存查(420臺中市豐原區豐北街221號2樓)。
(四) 報名前請務必確認選手資格(年齡、設籍時間、體位分級)是否符合規範。
(五) 報名自即日起至今(112)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3時止,請轉知符合上開選拔資格之人員儘速提報。
(六) 檢送臺中市代表隊選拔辦法、放棄聲明書、選拔報名表及113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競賽規程各1份。
(七) 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會高小姐,電話:04-25151170分機12,電子郵件:tdpsf.39@gmail.com
(二) 選拔賽未辦理之項目(射擊、地板滾球、輪椅籃球、輪椅網球、健力),須完整填報分項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利審查。
(三) 選拔賽表現優異入選,但因資格不符、身體狀況等因素須放棄參加全國身障運動會之選手,需填寫、親簽放棄聲明書,並將正本寄回本市身心障礙體育總會秘書處存查(420臺中市豐原區豐北街221號2樓)。
(四) 報名前請務必確認選手資格(年齡、設籍時間、體位分級)是否符合規範。
(五) 報名自即日起至今(112)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3時止,請轉知符合上開選拔資格之人員儘速提報。
(六) 檢送臺中市代表隊選拔辦法、放棄聲明書、選拔報名表及113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競賽規程各1份。
(七) 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會高小姐,電話:04-25151170分機12,電子郵件:tdpsf.39@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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