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疑有菸(煙)品業者以學生為促銷對象等情事,提醒家長師生們注意!檢舉專線0800-531531
發佈日期 :
2023-12-11
公告分類 :
最新消息,最新公告,學生專區
說明:
一、「菸害防制法」已自本(112)年3月22日起修正施行,依該法第1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使用類菸品(電子煙),亦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
二、 近年疑有業者使用多元行銷手法向學生促銷類菸品,例如以傳銷方式鼓勵未成年者介紹買家、鎖定未成年學生加入社群等。
三、為保障學生與教職員工健康,提醒大家注意上述情事。如有發現,請您立即通報!!
一、「菸害防制法」已自本(112)年3月22日起修正施行,依該法第1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使用類菸品(電子煙),亦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
二、 近年疑有業者使用多元行銷手法向學生促銷類菸品,例如以傳銷方式鼓勵未成年者介紹買家、鎖定未成年學生加入社群等。
三、為保障學生與教職員工健康,提醒大家注意上述情事。如有發現,請您立即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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