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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推動所屬機關學校一次性用品源頭減量4.0計畫」(簡稱4.0計畫)

作者 : 衛生組長 發佈日期 : 2024-05-06 公告分類 : 法規
請大家配合4.0計畫規定辦理:
(一) 第三點禁止使用項目、對象及範圍:
1、 第四項:實施及禁止使用項目
(1) 實施場合:
甲、 本府所屬機關及學校辦理之會議、訓練及活動。
乙、 於本府所屬機關及學校辦公場所所屬內外場域舉辦之會議、訓練及活動。
(2) 實施項目:
甲、 禁止使用項目:(1)包裝飲用水。(2)購物用塑膠袋。(3)一次用塑膠吸管。(4)各類材質免洗餐具。(5)各類材質一次用飲料杯。
乙、 訂購循環容器盛裝之餐飲。
2、 外單位借用本府機關及學校辦公場所所屬內外場域舉辦會議、訓練及活動者,禁止使用項目及實施項目同上規定。
「臺中市政府推動所屬機關學校一次性用品源頭減量4.0計畫」(簡稱4.0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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