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113 年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職前培訓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
2024-05-17
公告分類 :
研習
一、113年7月至8月分2階段辦理本市113年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職前培訓,請協助轉知暨鼓勵貴屬有意願參加人員於113年6月7日前報名
二、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進用資格如下:
教師助理員: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
學生助理員:
時薪制: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月薪制: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且具下列條件之一:
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三年內曾受聘擔任學生助理員或教師助理員之服務時數,已累計達八百小時以上之人員。
二、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進用資格如下:
教師助理員: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
學生助理員:
時薪制: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月薪制: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且具下列條件之一:
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三年內曾受聘擔任學生助理員或教師助理員之服務時數,已累計達八百小時以上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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