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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112學年度初任教師回流座談會暨增能研習(暑假場),歡迎本市110、111、112學年度分發之初任教師及現職代理代課教師參與。

作者 : 教學組長 發佈日期 : 2024-05-27 公告分類 : 研習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2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8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13505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 研習時間:113年7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
(二) 研習地點:本市慈明高中聖露樓(臺中市太平區光德路388號)。
(三) 報名資格:
1、 本市110、111、112學年度分發之初任教師(含中小學附設幼兒園,請轉知貴屬附幼)。
2、 為增進研習效益,本研習鼓勵現職代理代課教師參與。
(四) 報名方式:請教師自即日起至113年6月25日(星期二)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依下列研習代碼報名,各場次額滿為止:
1、 中學場:研習代碼4349171,限額100名。
2、 小學場:研習代碼4349173,限額200名。
3、 附幼場:研習代碼4349176,限額100名。
三、 若貴校初任教師有相關提案或建議,請於113年6年14日(星期五)前至表單填具提案內容(網址:https://forms.gle/WAZBD47BPPJ1iRpn9)。
四、 研習注意事項:
(一) 研習當日請依主辦學校指示停放車輛,建議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以共乘方式前往會場。
(二) 為利了解初任教師於教學現場適應情形,自本場次回流座談起,規劃分組座談機制,期能透過分組座談方式了解初任教師實際增能需求及教學現場適應情形;分組討論主題將涵蓋A課程教學技巧、B班級經營、C親師溝通、D學校行政事務、E個人生涯發展等五面向,請初任教師於報名時填列欲參與之分組主題及目前想了解之問題。
(三) 完成報名後若不克參與,請務必至遲於研習前1日聯繫教專中心(電子郵件信箱:taichung0318@gmail.com);未完成請假程序且未出席研習者,將於研習後以電子郵件通知學校主管。
(四) 為響應環保,敬請自備文具及環保杯。
(五) 未盡事宜將以研習教師留存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報名教師確認個人信箱。
五、 檢附旨案研習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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