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推動所屬機關學校一次性用品源頭減量4.0計畫」詳內文,敬請大家配合辦理。
發佈日期 :
2025-04-08
公告分類 :
法規
請大家依說明一4.0計畫(如附件) 規定配合辦理:
(一) 禁止使用項目、對象及範圍:
1、實施及禁止使用項目
(1) 實施場合:
甲、本府所屬機關及學校辦理之會議、訓練及活動。
乙、於本府所屬機關及學校辦公場所所屬內外場域舉辦之會議、訓練及活動。
(2) 實施項目:
甲、禁止使用項目:包裝飲用水(杯水及瓶裝水)、購物用塑膠袋、一次用塑膠吸管、各類材質免洗餐具(杯、碗、盤、碟、便當餐盒、筷子、湯匙、刀叉及攪拌棒)及各類材質一次用飲料杯。
乙、訂購循環容器盛裝之餐飲。
2、外單位借用本府機關及學校辦公場所所屬內外場域舉辦會議、訓練及活動者,禁止使用項目及實施項目同上規定。
綜上,請貴單位落實辦理及務必轉知租借貴單位所屬場域之外單位,如有辦理會議、訓練或活動(含慶典、典禮、嘉年華、園遊會、展覽、節慶活動等)建議可採行方式:
(一) 提供可重複性清洗餐具為原則,可採無償、租賃或押金借用方式提供,另可運用餐具委外送洗服務。
(二) 提供自備餐具優惠,邀商時請攤商配合,以鼓勵民眾響應自備環保好習慣。
(三) 現場設置飲用水或桶裝水,提醒與會人員自備環保杯做盛裝。
(一) 禁止使用項目、對象及範圍:
1、實施及禁止使用項目
(1) 實施場合:
甲、本府所屬機關及學校辦理之會議、訓練及活動。
乙、於本府所屬機關及學校辦公場所所屬內外場域舉辦之會議、訓練及活動。
(2) 實施項目:
甲、禁止使用項目:包裝飲用水(杯水及瓶裝水)、購物用塑膠袋、一次用塑膠吸管、各類材質免洗餐具(杯、碗、盤、碟、便當餐盒、筷子、湯匙、刀叉及攪拌棒)及各類材質一次用飲料杯。
乙、訂購循環容器盛裝之餐飲。
2、外單位借用本府機關及學校辦公場所所屬內外場域舉辦會議、訓練及活動者,禁止使用項目及實施項目同上規定。
綜上,請貴單位落實辦理及務必轉知租借貴單位所屬場域之外單位,如有辦理會議、訓練或活動(含慶典、典禮、嘉年華、園遊會、展覽、節慶活動等)建議可採行方式:
(一) 提供可重複性清洗餐具為原則,可採無償、租賃或押金借用方式提供,另可運用餐具委外送洗服務。
(二) 提供自備餐具優惠,邀商時請攤商配合,以鼓勵民眾響應自備環保好習慣。
(三) 現場設置飲用水或桶裝水,提醒與會人員自備環保杯做盛裝。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