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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清水區衛生所自110年3月2日起辦理搬遷至臨時辦公廳舍辦公。

作者 : 文書組長 發佈日期 : 2021-02-26 公告分類 : 轉知
一、依據臺中市清水區衛生所110年2月22日清衛字第1100000415號函辦理。
二、該所自110年3月2日起辦理搬遷至臨時辦公廳舍辦公,臨時辦公地址:臺中市清水區鎮政路101號,電話代表號碼不變(04)2622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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