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課程計畫審閱作業,刪除「特定議題融入彈性學習課程」審閱指標乙案,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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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501536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學校秉持「備查」精神辦理課程計畫備查事宜,並尊重學校課程發展之自主性,中央已調整「115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面向計畫及預算考核成績統計表」 ,正式刪除「項目二、國民教育評鑑指標(三)之評鑑細項1. 落實特定議題校訂課程(本項採外加方式計算)」之考評細項 。
三、 因應前開中央考核指標變更,本市115學年度課程計畫審閱標準配合調整如下:原訂檢視「交通安全、性別平等教育、戶外教育任一議題,規劃全學年至少4節課(上下學期各至少2節課)統整性、主題性之彈性學習課程」,並於「課程計畫」中敘明議題融入之單元/主題名稱、實施節數及教學重點等審閱標準,即日起取消,不再列為課程計畫審閱項目。
四、 請各校持續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精神,彈性且適切規劃校訂課程,以促進學生適性發展。
五、 檢附教育部來函1份供參。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501536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學校秉持「備查」精神辦理課程計畫備查事宜,並尊重學校課程發展之自主性,中央已調整「115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面向計畫及預算考核成績統計表」 ,正式刪除「項目二、國民教育評鑑指標(三)之評鑑細項1. 落實特定議題校訂課程(本項採外加方式計算)」之考評細項 。
三、 因應前開中央考核指標變更,本市115學年度課程計畫審閱標準配合調整如下:原訂檢視「交通安全、性別平等教育、戶外教育任一議題,規劃全學年至少4節課(上下學期各至少2節課)統整性、主題性之彈性學習課程」,並於「課程計畫」中敘明議題融入之單元/主題名稱、實施節數及教學重點等審閱標準,即日起取消,不再列為課程計畫審閱項目。
四、 請各校持續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精神,彈性且適切規劃校訂課程,以促進學生適性發展。
五、 檢附教育部來函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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