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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秋佳節將屆,請恪遵及宣導「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

作者 : 教務處幹事 發佈日期 : 2026-09-17 公告分類 : 轉知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5年9月15日中市教政字第1150083309號函辦理。
二.中秋節將屆,因節慶期間易生致贈財物或飲宴應酬等情事,請同仁如遇有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時,除係屬本規範第4點及第7點但書例外情形外,應予拒絕,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三、請同仁如遇有請託關說事件時,亦請依本規範第11點規定,落實辦理登錄程序,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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