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教育局國小教育科徵求110學年度調府本土語言指導員1名
發佈日期 :
2021-05-31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轉知
一、徵求本市所現職國中、小教師1名擔任本市110學年度本土語言指導員,協助本局辦理本土語言之教學、推廣及研究之相關業務。
二、資格條件:本市各級學校之正式編制內教師,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之現任合格教師:
(一)本土語言教學年資三年以上。
(二)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本土語言組服務三年以上。
(三)取得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資格,且具備本土語言教學、研究等具體績效人員。
(四)取得一百零二年以前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資格或一百零三年以後通過原住民族語中高級以上考試,具備本土語言教、研究等具體績效人員。
三、辦公地點:臺中市政府陽明市政大樓4樓教育局
四、意者請檢附相關學經歷(簡歷、最高學歷、教師證、服務學校應聘書及相關佐證資料影本)於本(110)年6月3日(四)前(郵戳為憑)寄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李秋儀小姐收(信封加註110學年度本土語指導員徵選)。
二、資格條件:本市各級學校之正式編制內教師,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之現任合格教師:
(一)本土語言教學年資三年以上。
(二)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本土語言組服務三年以上。
(三)取得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資格,且具備本土語言教學、研究等具體績效人員。
(四)取得一百零二年以前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資格或一百零三年以後通過原住民族語中高級以上考試,具備本土語言教、研究等具體績效人員。
三、辦公地點:臺中市政府陽明市政大樓4樓教育局
四、意者請檢附相關學經歷(簡歷、最高學歷、教師證、服務學校應聘書及相關佐證資料影本)於本(110)年6月3日(四)前(郵戳為憑)寄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李秋儀小姐收(信封加註110學年度本土語指導員徵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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