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停止到校上課期間,本市主管各級學校教師辦公方式如說明。
發佈日期 :
2021-06-02
公告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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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即日起至110年6月14日(星期一)止,本市所屬各級學校教師辦公方式如下:
(一) 專任教師及非專任教師:原則實施居家線上教學。
(二) 教師兼任行政人員:每週到校上班1天為原則,其餘時間採居家線上教學或辦公;到校時間授權各校按課表或校務需求排定。
(三) 教師兼任導師:另領有導師加給,倘班級上學生到校,應配合到校執行導師職務。
二、 有關教師採居家線上教學者,授權學校定期或不定期查堂,倘經查堂發現未落實執行線上教學,則應要求該名教師即刻恢復到校線上教學,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三、 相關諮詢電話:
(一) 高中課程教學請洽高中職教育科:黃敏貞小姐,04-22289111轉54112。
(二) 國中課程教學請洽國中教育科:張志彬先生,04-22289111轉54204。
(三) 國小課程教學請洽國小教育科:初旭昇先生,04-22289111轉54329。
(四) 線上教學技術面請洽本局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04-23952340。
一、 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即日起至110年6月14日(星期一)止,本市所屬各級學校教師辦公方式如下:
(一) 專任教師及非專任教師:原則實施居家線上教學。
(二) 教師兼任行政人員:每週到校上班1天為原則,其餘時間採居家線上教學或辦公;到校時間授權各校按課表或校務需求排定。
(三) 教師兼任導師:另領有導師加給,倘班級上學生到校,應配合到校執行導師職務。
二、 有關教師採居家線上教學者,授權學校定期或不定期查堂,倘經查堂發現未落實執行線上教學,則應要求該名教師即刻恢復到校線上教學,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三、 相關諮詢電話:
(一) 高中課程教學請洽高中職教育科:黃敏貞小姐,04-22289111轉54112。
(二) 國中課程教學請洽國中教育科:張志彬先生,04-22289111轉54204。
(三) 國小課程教學請洽國小教育科:初旭昇先生,04-22289111轉54329。
(四) 線上教學技術面請洽本局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04-2395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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