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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中市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地方輔導群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作者 : 教學組長 發佈日期 : 2021-06-25 公告分類 : 法規,轉知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行政規則準則第7條規定辦理。
二、 旨揭規定名稱並修正為「臺中市教師專業發展地方輔導群作業要點」。
三、 檢附「臺中市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地方輔導群作業要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全規定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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