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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臺中市112年寒假期間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如附件)。

檢送臺中市112年寒假期間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如附件)。
二、 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運用通訊軟體、視訊教學、電訪學生及家長加強宣導旨揭活動安全注意事項,並鼓勵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
三、 寒假期間除持續宣導防疫衛生保健外,應提醒學生使用網際網路,務必提高警覺,切勿涉入簽賭、詐騙、人際糾紛或其他違法案件,以確保自身安全。
四、 另請加強輔導高關懷學生,確實掌握學生居家情形,適時關心並多予關懷,透過電話聯繫、班級群組或社群軟體等多元管道,持續指導與從旁協助。
五、寒假期間如有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亟需本局協處或媒體關注之事件,請以電話通報校安中心,本局有專責值勤人員24小時提供服務,專線電話:(04)25298585,傳真:(04)2526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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