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藝術才能班外聘兼任教師支給數額下限自一百十五年八月一日生效,詳如說明。
發佈日期 :
2026-08-02
公告分類 :
法規,轉知
主旨: 有關教育部修正「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兼任及代課教師支給數額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一日生效,藝術才能班外聘兼任教師支給數額下限自一百十五年八月一日生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28日臺教授國字第1156002639號暨1156002300函辦理。
二、 旨揭基準表修正重點如下:
(一) 調整藝術才能班外聘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下限。
(二) 修正附則第5點,明定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自 114年9月1日生效;藝術才能班外聘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 數額下限自115年8月1日生效。
三、 檢送修正「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 表」1份。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28日臺教授國字第1156002639號暨1156002300函辦理。
二、 旨揭基準表修正重點如下:
(一) 調整藝術才能班外聘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下限。
(二) 修正附則第5點,明定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自 114年9月1日生效;藝術才能班外聘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 數額下限自115年8月1日生效。
三、 檢送修正「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 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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